7月2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
本次擴容充分說明黨中央、國務院對跨境電商的認可和支持,釋放了更加積極和明確的政策信號。我國跨境電商將迎來新一輪政策紅利。
一、“跨境電子商務”與“貿易強國”高度相關
商務部在《批復》的解讀中明確指出:發展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是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跨境電商成為外貿增長新模式。在2015年和2016年全球經濟疲軟,我國外貿下滑的大背景下,跨境電商能夠持續實現高增長。2017年,通過海關跨境電子商務管理平臺的零售進出口總額達到902.4億元,同比上升80.6%。跨境電商出口環節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新模式不斷衍生,以阿里巴巴國際站為代表的“批發貿易平臺模式”、以速賣通和敦煌網為代表的“批零兼售平臺模式”、以環球易購為代表的“自采或POP兼營的全域零售平臺模式”和以執御為代表的“新興市場零售平臺模式”四類跨境電商出口平臺模式。
制造升級助推貿易強國建設。貿易升級+模式升級推動制造業升級。跨境電商雙向帶領制造企業直接觸達全球消費者,徹底變革了我國傳統制造業長期以來的半封閉產業狀態。跨境電商進口激發了制造能力升級,跨境電商出口端不斷提升品牌內涵,傳統制造企業依托跨境電商實現品牌升級的同時,也誕生了大量深受國外消費者喜愛的互聯網品牌,跨境電商引領中國制造進入量質并舉、品質發展的新階段,是推動我國由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的有力途徑。
二、B2B跨境電商有了具體導向
《批復》要求,著力在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明確了B2B發展的重點并非強調在線交易,現階段應重視并夯實基礎建設工作。
第一,堅持標準先行,加快B2B技術標準體系建設,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相關單位應積極牽頭組織制定技術標準,引領行業規范發展。
第二,鼓勵B2B業務流程的創新與優化,支持企業開展B2B業務模式創新實踐,打造高效、暢通、可推廣的業務流程。
第三,建立適用B2B發展的監管模式,鼓勵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開展監管模式的創新探索,在總結跨境電商現有監管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并建立與B2B業務相匹配的監管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加強圍繞B2B的信息化建設,支持B2B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提高運營和管理效率,強化新技術的在行業應用中的深度和廣度,提升行業整體信息化水平。
三、政策傾向:包容審慎+有效
《批復》提出,“以跨境電子商務為突破口,大力支持綜合試驗區大膽探索、創新發展”,“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創新”。在培育外貿新業態生長過程中,國家以鼓勵創新和包容審慎為原則,對跨境電商的政策態度并非嚴管,而是更加強調時效性,明確且具體提出要在物流、倉儲、通關等方面進一步簡化流程、精簡審批,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需要各綜試區相關監管部門徹底轉變監管思路,尤其是內陸開放程度不高的城市,應積極學習借鑒前兩批綜試區經驗,在堅守底線之上大膽開展創新。
四、著重強調三個創新
第一,加快制度創新,在商務部等部門的指導下,學習借鑒“杭州經驗”,依托各綜試區優勢和特點,明確發展方向,制定并發布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實施方案,組建工作體制機制,制定并實施若干制度創新舉措。第二,加快服務創新,按照《批復》要求,進一步細化先行先試任務,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相關公共服務資源向跨境電商投入,扎實建設高標準的產業承載基礎。第三,加快管理創新,完善信息化管理機制,建立跨境電商統計監測體系,積極跟蹤國內外跨境電商前沿動態,一方面,根據有關部門的管理需要,不定期提供相關電子信息;另一方面,將經驗成果總結機制化,以季度、年度定期形成總結報告,向商務部等部門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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