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適用范圍是怎樣的?
商務部宣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殊管理辦法(負面清單)》,是在跨境服務貿易范疇頒布的第一張負面清單,包含11類70想項特殊管理辦法,負面清單外的海域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依照境內外服務及服務供給者待遇一致原則實行。
什么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跨界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是當前國際自貿協定為制訂相干范疇開放支配所采用的一種重要模式。
依照WTOGATS的定義,服務貿易的供給分為四種模式:“跨界交付”“境外花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移動”,其中模式三“商業存在”屬于投資方法,即“跨境交付”“境外花費”“商業存在”“自然人移動”等三種模式。并采取模式一,即“跨境交付”方法,模式二“境外花費”方法和模式四“自然人移動”方法供給服務,我們將其統稱為跨境服務貿易。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將列明三種模式下的境外服務供給者向海南自由貿易港供給服務時將面臨哪些特別的管理辦法,而在清單以外的地域,對國內外的服務和服務供給者一視同仁。
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的實用規模:
"海南自由貿易港"(2021年版)跨境服務貿易特殊管理辦法(負面清單)統一規定,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特殊管理辦法(通過跨境交付、境外花費、自然人移動模式),海南自由貿易港實用,地區規模為海南島全島。
跨國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的主要性何在?
“跨界服貿負面清單”是中國在新的發展格式下自動推動高程度制度型開放的一項主要舉動,對于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中國擴展開放范圍、建設更高程度開放型經濟具有主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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