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馬來西亞納閩(LFSA)的監管目標● 推動納閩成為國際商業金融服務中心;●有序管理Labuan IBFC,發展國家目標和政策;●作為中央監管和執行機構,管理納閩的國際商業和金融服務行業
納閩金融服務局(LFSA)的貨幣經紀牌照近年來成為亞洲地區經紀商競相追逐的一個牌照。馬來西亞LFSA成立于1996年,是馬來西亞的離岸金融監管機構。約有超過6500家離岸公司、超過300家授權金融機構在馬來西亞進行,其中不乏世界頂尖的大型銀行。
納閩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IBFC)旨在幫助馬來西亞成為離岸投資的一個主要棲息地,但是與和相比,馬來西亞的投資光環顯得較暗淡。因此,在過去的二十多年里,馬來西亞政府將重心轉移到發展旅游業上,并且獲得了較顯著的成效,超過2700萬人到馬來西亞進行旅游,帶來了超過720億林吉特的營收。盡管處于伊斯蘭銀行發展前沿,并且有著在監管下穩健發展的經濟,馬來西亞的離岸投資領域依然沉默。直到2008年的金融危機爆發,馬來西亞政府才開始意識到成為亞洲投資金融中心、大力扶植和全球標準接軌的金融服務的重要性。
盡管全球經濟環境的競爭激烈,IBFC依然在過去數年獲得了較大的發展,而且也很快成為了國外直接投資和多個亞洲國家之間的橋梁。(wisefc1)
LFSA提供的貨幣經紀牌照與其它許可牌照不同,這個牌照是亞洲唯一對僅直通模式(STP)業務頒發的許可牌照。獲得這一牌照的經紀商只能運營匹配業務,而不允許成為任何訂單的對手方。
馬來西亞國內主要的多資產金融交易場所–馬來西亞股票交易所(Bursa Malaysia)2014年11月宣布,將允許采用直通式處理模式(STP)的經紀商和交易商在本國進行。此舉標志著馬來西亞將進一步改革本國的金融市場,增強市場競爭力。據目前保守估計,馬來西亞零售外匯交易者規模已超過15萬人,預計每日外匯交易總量接近1000億。毋庸置疑,介紹經紀人(IB)在其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越來越多的經紀商開始依賴亞洲業務,LFSA的貨幣經紀牌照則能提供一個理想的跳板去開展更多亞洲業務。
Labuan FSA主要職能是向Labuan IBFC公司授發牌照,監管持牌實體,確保所有實體遵守內部及其他司法管轄區。Labuan FSA同時也制定相關法規來有序監管Labuan IBFC。
關于馬來西亞納閩(LFSA)的監管目標
● 推動納閩成為國際商業金融服務中心;
●有序Labuan IBFC,發展國家目標和政策;
●作為中央監管和執行機構,管理納閩的國際商業和金融服務行業
關于馬來西亞納閩(LFSA)的申請要求
提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由總部/母公司發出的承諾函,承諾承擔因其在納閩的分支或子公司的經營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確保控制人員,董事和主要官員符合納閩FSA發布的《適當人選準則》中規定的適當人選要求。預計從事貨幣經紀業務的雇員是有能力的,并且對所提供的服務具有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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