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東提單即指船公司簽發的海運提單(Master B/L,又叫主單,海單,簡稱M單),可以簽發給直接貨主(此時貨代不出提單),也可簽發給貨代(此時,貨代出貨代提單給直接貨主)。
船東提單即指船公司簽發的海運提單(Master B/L,又叫主單,海單,簡稱M單),可以簽發給直接貨主(此時貨代不出提單),也可簽發給貨代(此時,貨代出貨代提單給直接貨主)。
貨代提單(House B/L,又叫分提單,簡稱H單),嚴格意義上應該稱為無船承運人(一級貨代,中國從2002年開始相關資格認證,貨代要在交通部指定的銀行交付押金才能被批準)提單,是經交通部批準并備案取得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資格的貨代所簽發的提單,一般是簽發給直接貨主;有時也有同行套用提單,此時提單簽發給該同行,而該同行會簽發其自己的提單給其直接貨主。現在出口一般都是HOUSE單比較多,特別是去歐美的地方。
對于出口商而言,兩種提單都可以作為議付單據使用,銀行都會接受。
兩者的區別
1.提單上SHIPPER 和CONSIGNEE 欄目填寫內容不同。貨代提單的SHIPPER托運人是實際出口商(直接貨主),CONSIGNEE收貨人一般按照信用證的規定,填寫托運單同欄目內容,通常為 TO order ; 而M 單在簽發給實際出口商時,SHIPPER托運人填出口商, CONSIGNEE收貨人按照托運單內容填寫;在簽發給貨代時,SHIPPER 托運人填貨代, CONSIGNEE 收貨人填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
2.目的港換單手續不同。只要持有M單,就可以直接到目的港船代處換取進口提貨單,手續簡單快捷,費用相對固定便宜;而H單的持有者必須到目的港貨代處換取M單,才可以拿到提貨單并報關提貨手續,而換單費用較貴且不固定,全由目的港貨代決定。
3.M單作為海運提單是最基本的也是真正的物權憑證,船公司會在目的港把貨交給M單上注明的收貨人。如果出口商拿到的是H單,則說明出運的貨物實際控制權掌握在貨代手中(此時M單的收貨人為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如果貨代公司破產,則出口商(進口商)無法憑H單向船公司提貨。
4.對于整箱貨,既可以出M單又可以出H單,拼箱貨就只能出H單,因為船公司不會幫貨主拼箱,到目的港也不會幫貨主分貨。
5.一般的貨代單的B/L編號不進入海關艙單管理系統,和進口報關單上的提單號不一樣; 貨代單B/L上都有換單公司名稱和聯絡方法,而該聯絡公司不是外代或外運等口岸船代公司。
H單還有以下一些好處
1. 對于FOB條款,運費到付的業務,通常貨代都需要把主單的收貨人打給其目的港的代理,然后貨代出分單給客戶,將來目的港代理會為其從收貨人那里收取運費。船公司一方面在做運費到付上有一定限制,另外船公司的價格和報給客戶的價格之間的差價部分,如果只出主單,也不是很好處理。而代理卻可以非常方面地處理掉這個問題。
2. 對于DDU,DDP的業務,船公司只會負責把貨運到目的港,如果發貨人要求貨代做一條龍服務,這時貨代就需要出分單,主單出給自己在目的港的代理,由代理負責目的港清關、送貨甚至代墊稅金。這就是目前流行的門到門服務,貨代負責從發貨人的門提貨直到送到收貨人的門。
3. 對于三角貿易的業務,國內貨代會要求船公司出全程主單給自己,然后出一套發貨人是供應商,收貨人是中間商的分單;然后在中間商所在地做SWITCH BILL OF LADING,即提單的發貨人是中間商,收貨人是實際目的港的收貨人的提單。
4. 對于幾個客戶的小貨合起來拼一個集裝箱到同一個目的港,這時貨代會采取一主掛多分的做法,即把主單的收貨人CONSIGN給目的港的代理,然后出幾個分單給每個客戶,分單號編為001A,001B,001C...,將來目的港的代理會把這個集裝箱提出來,客戶在目的港憑借分單清關完畢去提取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貨物。
5.L/C支付方式下(信用證中又規定H單可以接受),如果出口商在規定的交貨期生產不出來,不能按時裝船,則可以要求貨代出HB/L并倒簽提單,當然貨代會要求出具擔保函。
MBL和HBL的流程
1.SHIPPER把托運單傳給FORWARDER,寫明整箱還是拼箱。
2.FORWARDER向船公司定艙,船ON BOARD后。船公司簽發MBL給FORWARDER。MBL的SHIPPER是起運港的FORWARDER,CNEE一般是FORWARDER目的港的分公司或代理。
3.FOWARDER簽HBL給SHIPPER。HBL的SHIPPER是真正的貨主。CNEE一般做信用證的是TO ORDER。
4.CARRIER在船開后將貨物運達目的港。
5.FORWARDER將MBL通過DHL/UPS/TNT等寄往目的港分公司。(INCLUDING:CUSTOM CLEARANCE DOCS)
6.SHIPPER拿到提單后,在交單期之內向國內議付行交單,結匯。如果做T/T SHPPER直接寄單據給國外客人。
7.議付行把*單據向開證行結匯。
8.CONSIGNEE向開證行付款贖單。
9.目的港的FORWARDER拿著MBL向船公司換單提貨,清關。
10.CONSIGNEE拿著HBL向FORWARDER提貨。
貨代提單和船東提單的區分
貨代提單和船東提單的表面區分:從抬頭可以分辨出是CARRIER還是FOWARDER的提單。象大的船公司一看便知,象EISU,PONL,ZIM,YML等等。
區分船東提單與貨代提單主要從以下方面:
1.如果在信用證中沒有特別的規定,FREIGHT FORWARDER‘S B/L(HB/L)貨代提單是不能接受的。
2.貨代提單與船東提單之分主要在抬頭和簽署。
船東提單的出具人與簽署,ISBP與UCP600明確規定是承運人,船長或者是他們的具名代理人簽署出具,其抬頭為船公司的名稱,一些大的船公司一看便知,如EISU,PONL,ZIMU,YMLU等等。貨代提單則只要以貨代的名義出具,不必顯現承運人名字,也不必顯示其為承運人,船長的代理。
最后,貨代提單還有一種一般貨代提單,即一般貨代的提單,只要他們在目的港有代理,或者能借代理,都可以簽這種提單,這種提單在實踐中沒有很嚴格的規范,AS CARRIER或者AS AGNET的圖章都有,部分貨代不規范的,倒簽、預借都可以,數據作假都有可能,容易上當受騙的也是這類提單,無據可查。
來源:海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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