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上關于貨物的重量、尺寸、包裝和包裝件數的說明具有初步證據的效力,除經過承運人和托運人當面查對并在航空貨運單
航空貨運單上關于貨物的重量、尺寸、包裝和包裝件數的說明具有初步證據的效力,除經過承運人和托運人當面查對并在航空貨運單上注明經過查對或者書寫關于貨物的外表情況的說明外,航空貨運單上關于貨物的數量、體積和情況的說明不能構成不利于承運人的證據。
那么航空貨運單有哪些注意事項,下面物通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
1、航空貨運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不是特權憑證上,不可以轉讓,在貨運單的正面有“不可轉讓”(NOT NEGOTIABLE)字樣。
2、航空貨運單可用于單一種類貨物的運輸,也可以用于不同種類貨物的集合運輸。可用于單程運輸,也可以用于聯程運輸。
3、一張航空運單可以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運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
4、托運人對填開的貨物說明和聲明的正確性負責。由于貨運單上所填的說明和聲明不符合規定,或不完整、不正確,給承運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損失,托運人應當承擔賠償的責任。
5、空運單的有效期:當貨物運至目的地,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貨運單交付聯上簽字認可后,貨運單作為運輸契約憑證的有效期即告結束。作為運輸契約,其作為法律依據的有效期應延伸至運輸停止后的兩年內有效。
6、*正本:空運單必須提交注明“托運人/發貨人正本”的那一聯,即使信用證要求*正本空運單地,也只要提交托運人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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