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周,美國站的賣家紛紛收到了后臺郵件通知,亞馬遜即將開始向賣家全面征收稅費!難道除了之前我們報道的銷售稅這種買家承擔的稅以外(消費稅詳情點此查看)
就在上周,美國站的賣家紛紛收到了后臺郵件通知,亞馬遜即將開始向賣家全面征收稅費!難道除了之前我們報道的銷售稅這種買家承擔的稅以外(消費稅詳情點此查看),怎么突然就蹦出來一個要賣家交的稅?
很多的美國站同學還是一頭霧水,這個稅項到底是亞馬遜向政府妥協開始收稅?還是亞馬遜新想出來的收割方法?
我們首先來看看亞馬遜官方的說法如何
▲發給賣家的郵件詳情
郵件通知內容非常簡單,就是告知賣家6月1日之后,在某些州政府可能會將第三方賣家在亞馬遜上的支出(比如傭金、平臺月費或是FBA的預處理、貼標、包裝等)進行征稅!
這個稅的征收范圍甚是奇怪,無論是早些時候其他州征收的消費稅,還是歐洲已經走向合規的增值稅(VAT)都是和賣家以及銷售行為相關的稅種。
賣家賣出去了商品,產生了銷售/盈利,對此賣家需要履行應稅義務,這個邏輯大多數人都很容易理解。而這次卻是對賣家花錢的地方進行繳稅,這到底是什么道理?
我們結合下面這個消息一起看
亞馬遜在去年18年的全年利潤超過了112億美元,而更加令人震驚的是亞馬遜居然沒有為這些利潤繳納任何稅金!
盡管有亞馬遜發言人進行辟謠,聲稱亞馬遜去年已經繳納了高達26億美金的公司稅,不存在0繳稅的情況。
但是仍然被媒體質疑利用退稅和獎勵等稅務手段將這些稅金抵消,甚至多了1.29億美金的退稅。算下來整體的稅率竟然是-1.2%,相當于亞馬遜一分錢沒給政府,政府還出錢倒貼。
除了亞馬遜本身用強大的律師團隊通過各種擦邊球鉆漏洞的操作避開了稅務。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針對這樣的新興領域的超大企業,政府缺少全面有效的征稅方式。
從各州不斷完善自己消費稅征收范圍和定義來看,政府也是意識到了這個問題。那么除了對第三方賣家征收的消費稅之外,對亞馬遜同樣也不能放過。這次稅費的真相就是
—— 政府針對亞馬遜的贏利點進行征稅
亞馬遜目前最盈利的項目,依然是由各位第三方賣家組成的電子商務模塊。
所以讓亞馬遜拿出巨額利潤來繳稅,肯定是要對這個最大的盈利業務動手。于是政府盯上了亞馬遜向第三方賣家收取的各項費用,想讓亞馬遜在這里出出血。
既然是要征稅,直接出臺一個全新的稅種只針對亞馬遜顯然不可能,我們從消費稅的例子里面也能看出,對于這樣從前沒有過的行為征稅,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修改征稅范圍,比方說消費稅就通過“建立關系”的新改動把電商銷售劃進了應稅范圍。
而這次同樣也是,政府的新政策將亞馬遜向第三方賣家收取的這些傭金、月費、以及FBA的相關費用,視作亞馬遜提供給賣家的電子服務,這樣就可以向亞馬遜征收電子服務稅。
顯然,雞賊的亞馬遜不會就這么輕易就范,大手一揮就給賣家發了這個郵件
這就是為什么這次征稅的范圍如此奇特,因為這個稅原本是針對亞馬遜的。只不過亞馬遜把這一繳稅壓力直接轉嫁到了賣家身上!
在付完15%(某些類目)的傭金之后,居然還要為付出去的這些錢再繳稅!這可不就是變本加厲地收費嗎!
在亞馬遜的官方論壇上,外國友人們也是一片聲討的聲音,
亞馬遜會允許我們上調價格來抵消這部分稅金帶來的成本影響嗎?還是想用對待一次性用品一樣對待我們賣家?
這不就是雙重收稅了嗎?!我賣產品的時候交了一次稅,賣完產品繳納傭金的時候又繳一次稅?
并且賣家們紛紛在后臺用腳給亞馬遜這個舉動投票,來表達自己的抗議。
這么肆無忌憚地收割賣家,亞馬遜也是瞅準了賣家離不開自己這一點,不過這樣的局面顯然不是政府想要看到的。
這個稅費在各州政府仍然處于商討的環節中,所以亞馬遜在通知里也沒有辦法給到應稅賣家的范圍,具體稅率和應稅州的列表。(我在官方論壇找到了一份極有可能是應稅州列表的數據,文末掃碼找我領取)
因此在到6月1日實施的這段時間,政府方面還是有可能出臺或是修改為更加針對的政策,來打擊亞馬遜對第三方賣家形成的這種強權。
現在有關稅務的具體政策還沒有個確切的說法,我們還需要靜等美國州政府的消息。不過對于這樣稅務和費用越來越高的亞馬遜環境,用高利潤打法來抵消這些費用仍然是一個萬能的解法。
(文章來源:跨境者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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