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起,歐洲電子增值稅法規就要正式生效啦!為了幫助賣家們更好地理解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的變更,小編在這里整理了灰常全面的信息整合,幫助大家參透歐盟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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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3978字,大約需要12分鐘
目錄
1/ 法規變更詳情須知
2/ 法規變更應對指南
3/ 常見問題解答
4/ 關于歐洲稅務的更新
5/ 更多相關資料
想要掘金海外,穩步發展,遵守法規條例是重中之重!2021年7月1日起,歐洲電子增值稅法規就要正式生效啦!為了幫助賣家們更好地理解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的變更,小編在這里整理了灰常全面的信息整合,幫助大家參透歐盟新法規。(?7月即將生效的另一重要法規,請見今日次條)話不多說,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歐洲電子增值稅法規正式生效,意味著發往歐盟的B2C訂單即將開始代扣代繳增值稅了。這個新法規將對使用亞馬遜物流服務(FBA)和自配送(MFN)賣家造成影響。
?請注意:
以下內容僅適用公司注冊地在中國的賣家。
? 如果您是使用亞馬遜物流服務(FBA)/第三方海外倉的賣家(歐盟境內庫存發貨給歐盟買家):
配送至歐盟的B2C訂單亞馬遜將代扣代繳VAT;
7月1日后,您不適用歐盟新的遠程銷售閾值和Union-OSS。也就是說您只需在有庫存的國家注冊VAT就好,無需擔心新的遠程銷售閾值。
*如果您想額外了解Union-OSS的相關信息,可參考以下鏈接: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business/vat/oss_en
? 如果您是自配送(MFN)賣家(歐盟境外庫存直接發貨給歐盟買家)
● NEW配送至歐盟的B2C訂單,貨件價值≤€150的商品將被亞馬遜代扣代繳,且此類貨件需要提供IOSS相關信息,來幫助歐盟海關判斷此類貨件已經被亞馬遜代扣代繳,無需再征收相關進口增值稅。(更多詳情見下文常見問題);
● NEW配送至法國的訂單(其他歐盟國家不受影響),貨件價值>€150的商品將被限制銷售,即7月1日之后您的買家將無法下單此類商品。
?請注意:如果使用歐盟境內庫存(FBA/海外倉)配送至法國則不會被限制銷售。
?了解更多詳情,請戳?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7月1日變更事項
? 為了便于理解新法規對中國賣家的影響,您可以參考此表格:
?點擊查看大圖?
?請注意:
亞馬遜會按照目的國的稅率代扣代繳。例如,從波蘭配送到德國的B2C訂單,將按照德國的稅率代扣代繳VAT。
小編已經為亞馬遜歐洲站的賣家們準備好了應對步驟,助您輕松應對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變更!
1 | 請及時查看并更新您的賣家平臺賬戶詳情 |
? 身份信息-公司地址,此信息用于識別您是歐盟還是非歐盟賣家。
?配送設置-一般配送設置-默認配送地址(自發貨賣家),請準確填寫默認配送地址。亞馬遜可能會使用此地址來確定訂單的發貨地(若您未確認實際發貨地址)。
? 增值稅計算設置-存放庫存的國家需上傳VAT號。
?點擊查看大圖?
2 | 請查看您的定價,要確保亞馬遜歐洲商城的選品價格都包含VAT |
?請復制以下鏈接至瀏覽器,訪問管理庫存頁面,查看您在歐盟商城的定價設置:
?例如,Amazon.es 的商品應按適當的費率包含西班牙增值稅?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inventory/
3 | 請查看增值稅發票和報告詳細信息 |
亞馬遜增值稅交易報告 (AVTR)和增值稅計算報告 (VCR)都新增了2列:
? CP列-納稅申報計劃(Tax Reporting Scheme)
? CQ列-征稅責任方(Tax Collection Responsibility)
?點擊查看大圖?
?請復制以下鏈接至瀏覽器,訪問:
亞馬遜增值稅交易報告(AVTR)?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reportcentral/VAT_TRANSACTION/1
增值稅計算報告 (VCR)?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tax/vatreports/bulkdownload?ref=mi_olvcs_downoad_VATreports
亞馬遜將向您的買家開具發票。您可以復制以下鏈接至瀏覽器,輕松從賣家平臺的“管理訂單”下載發票?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orders-v3/
?小貼士
亞馬遜不負責代扣代繳的B2B訂單,賣家仍需遵守亞馬遜發票政策,向亞馬遜企業買家提供正確、合法、有效的票據。其中,請注意針對企業買家訂單的發票缺陷率(IDR)政策,如果IDR>5%,可能導致賬戶被停用。您可以通過以下兩個方案提高IDR績效:
1 使用亞馬遜增值稅計算服務(VCS):
亞馬遜可以代您免費生成增值稅發票或收據供客戶下載。(強烈推薦)
2 自行上傳票據:
在發貨后的一個工作日內通過“管理訂單”頁面手動上傳,或通過第三方解決方案或自行開發解決方案來自動上傳。
?激活亞馬遜增值稅計算服務(VCS)的優勢:
? 開通VCS的賣家將獲得“Downloadable VAT Invoice”徽章,以提高商品的曝光率、轉換率;
? 為企業買家顯示不含增值稅的商品價格,提高購物車的競爭力;
? 免費為賣家的所有亞馬遜買家開具增值稅發票;減少手動開票的人工。
開通VCS通過賣家平臺頁面:“設置>稅務設置>增值稅計算”這個路徑激活。
4 | 檢查并確認您在歐盟的增值稅義務 |
? 稅號注冊:
再次強調!哪里有庫存,哪里注冊稅號,并上傳至賣家平臺。
? 稅務申報:
被代扣代繳的B2C訂單,依然需要定期完成相應的申報!申報時填寫不含VAT稅金的商品凈價值即可,并且您在申報時無需再次繳納VAT。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它不構成任何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建議,不得作為此類建議使用。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進一步的細節,您應咨詢您的專業顧問。
? 無需IOSS相關信息
?如果您是自配送(MFN)賣家(歐盟境外庫存直接發貨給歐盟買家)
? 稅號注冊申報:
純中國自發貨的賣家無需注冊稅號,因為您的庫存未存放在歐盟境內,沒有稅號也無需申報。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它不構成任何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建議,不得作為此類建議使用。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進一步的細節,您應咨詢您的專業顧問。
? IOSS相關信息:
貨件價值≤€150, 被代扣代繳的B2C訂單,包裹需提供IOSS相關信息(更多詳情見下文常見問題)。
? 確認實際發貨地址:
根據目前三種不同的確認發貨方式,您需要相應地注意:
?“賣家平臺-確認發貨頁面-配送模板確認”,詳情請復制鏈接至瀏覽器查看?
https://sellercentral.amazon.com/gp/help/G641
?訂單 API 確認發貨(需要更新系統,以通過 API 提供和查看發貨地址),詳情請復制鏈接至瀏覽器查看?
https://sellercentral.amazon.com/gp/help/G200197960
?通過亞馬遜“購買配送”服務(歐洲)進行自配送訂單的線上發貨,系統自動篩選可以按時交付并滿足亞馬遜發貨要求(如配送追蹤和清關)的配送選項,確保您的自配送訂單符合亞馬遜的配送政策。當賣家通過“購買配送”進行歐洲產品配送,2021年7月1日新的增值稅電子商務規則生效之后您的發貨操作流程仍舊沒有變化,亞馬遜會自動完成與承運商的包裹交運流程,履行IOSS流程,使您的發貨流程更加輕松放心。詳情請請復制鏈接至瀏覽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0gzXdl1HDs_k1OmrOW1d-A
? 訂單不可拆分合并:
請不要將單筆訂單拆分為多個貨件/將多筆訂單合并為一個貨件。(否則您的買家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稅款才能簽收訂單)。
歐盟稅改后,有增值稅注冊或申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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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注冊方法可以查看?三步體驗亞馬遜增值稅整合服務
小編總結了賣家的一些常見問題,幫助您更好地了解此法規~
Q 我的貨件的配送流程7.1號后會發生什么變化?
沒有變化。如果您使用FBA,亞馬遜將繼續配送訂單并確保遵守該法規的所有要求,因此您無需對向買家發送的貨件執行任何其他操作。
Q 我是FBA中國賣家,向歐盟進口庫存時,我還需要支付進口增值稅嗎?
需要。對進口商品至亞馬遜FBA倉庫/第三方海外倉,進口增值稅繳納義務沒有變化。進口增值稅在申報環節可以退回。請注意,一些歐盟成員國提供了進口增值稅遞延機制,詳情請聯系您的稅務顧問/物流承運商以獲取更多信息。
Q 被代扣代繳的MFN訂單(貨件價值≤€150)是否需要向歐盟海關繳納進口增值稅?
不需要。為了讓歐盟海關正確識別您的MFN訂單(貨件價值≤€150)已經被亞馬遜代扣代繳,海關申報單中必須有 IOSS 編號。
如果貨件價值不準確,或者未提供 IOSS 編號,則可能會導致您的買家被要求支付額外的歐盟稅費和關稅以簽收商品哦!
Q 重要內容!我是從中國自發貨的賣家,配送至歐盟被代扣代繳的B2C訂單(貨件價值≤€150),IOSS相關信息的要求是什么呢?
? 對于此類貨件,請確保一筆訂單對應一個貨件(即不要將一個訂單拆分為多個貨件/將多個訂單合并為一個貨件);
? 向物流承運商確認亞馬遜代扣代繳此貨件的VAT;
? 必須向物流合作伙伴提供以下信息:
① IOSS 編號(7.1號后在賣家平臺的“訂單詳情”中顯示)
② 正確的貨件價值(不應超過150歐元);
③ 亞馬遜訂單編號
您的物流承運商負責向歐盟海關出示此信息,免除海關向您的買家征收進口增值稅。如果您使用亞馬遜物流 (FBA) 或亞馬遜購買配送(通過賣家配送服務-MSS),亞馬遜將負責向承運人傳達此信息或預填寫任何所需的海關文件。
?小貼士:
如果您的物流承運商要求您提供亞馬遜的 EORI 編號,請告知他們此信息不是公開的,并且在進口環節也無需提供此編號。
如果您在賣家平臺上確認訂單時在“訂單詳情”頁面上看到“MarketPlaceReder”,則表明此訂單被亞馬遜代扣代繳。
?請復制以下鏈接至瀏覽器,訪問“訂單詳情” 頁面?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orders-v3
Q 如果歐盟買家退回被代扣代繳訂單,我該怎么處理?
如果被代扣代繳的訂單獲得部分或全額退款,亞馬遜將負責向您的買家賠償退款金額中的增值稅部分。您的操作流程沒有變化,通過“管理您的退貨 (MYR)”進行退款,僅向買家退還不含增值稅的價格。
《德國增值稅法》新修訂案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賣家須上傳有效德國歐盟增值稅稅號(即DE開頭歐盟稅號)至,否則將限制賣家在亞馬遜德國站點銷售權限;并且,賣家不再需要上傳德國稅務副本至亞馬遜平臺。但2021年7月1日前,賣家仍需上傳德國稅務副本至亞馬遜平臺,以避免亞馬遜德國站點銷售權限受限。
1 已上傳德國歐盟增值稅稅號至亞馬遜平臺的賣家,請務必注意:
? 德國歐盟增值稅稅號證書上: a. 公司名稱b. 地址信息,需要與亞馬遜平臺信息保持一致;
? 需在亞馬遜平臺確認您上傳的德國歐盟增值稅稅號顯示為” 已驗證”。
2 還未上傳德國歐盟稅號至亞馬遜平臺賣家,如果:
? 使用德國倉儲,仍需要上傳德國本地增值稅稅號(即16開頭稅號)、德國歐盟增值稅稅號和德國稅務副本至賣家平臺;
? 將存儲在歐盟其他國家的貨物遠程銷售給德國顧客,并超過了德國遠程銷售閾值,仍需上傳德國本地增值稅稅號(即16開頭稅號)、德國歐盟增值稅稅號和德國稅務副本。
注: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它不構成任何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建議,不得作為此類建議使用。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進一步的細節,您應咨詢您的專業顧問。
?更多詳情,請復制以下鏈接至瀏覽器查看: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gc/amazon-business/tax-settings/tax-certificate-de?ref_=xx_swlang_head_xx&mons_sel_locale=zh_CN&languageSwitched=1
還想了解更多有關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相關介紹?復制以下鏈接至瀏覽器打開,一探究竟吧!
?請戳?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7月1日變更事項
?歐盟電子商務法規幫助頁面?
https://sellercentral-europe.amazon.com/gc/vat-education/eu-dr?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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