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過跨境電商的大家都知道,跨境電商出口模式有四種,下面來對這四種出口模式做個對比。 1、跨境電子商務特別區域出口。 跨境電子商務特別區域出口可分為特別區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別區...
接觸過跨境電商的大家都知道,跨境電商出口模式有四種,下面來對這四種出口模式做個對比。
1、跨境電子商務特別區域出口。
跨境電子商務特別區域出口可分為特別區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別區域出口海外倉庫零售。
特別區域包裹零售出口是指貨物通過一般貿易出口進入綜合保稅區等特別區域,取得出口退稅的模式;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完成出售后,在特別區域包裝成小包裹,離境后送達海外買家。
特別區域出口海外倉庫零售是指貨物通過一般貿易出口進入綜合保稅區等特別區域,在特別區域完成貨物管理、包裝,然后批量出口到海外倉庫,在海外電子商務平臺上完成零售,然后從海外倉庫包裝貨物送達海外買家的模式。
2、特別區域包裹零售出口過程。
企業首先要在綜合保稅區設立符合要求的場地,備案電子商務資質,與海關實現信息體系對接,在金關二期體系設立“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專用電子賬簿可開展特別區域包裹零售出口業務。特別區域包裹零售出口過程如下:
商品進入綜合保稅區。區內企業應該在金關二期體系中申報進口核查清單,區外企業應該填寫出口報關單(監管方法為一般貿易);區內企業應該申報入區核查單和貨物入區。
商品零售后,將分開綜合保稅區。海外買家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下單支付。相關企業將交易、收款、物流等信息傳遞給海關,在跨境電子商務統一版體系中申報申報清單(監管代碼1210)。海關對比相關信息,放行申報清單。企業打包包裹后(包裹上貼有海外買家快遞單),在金關二期體系合并后,生成出口核查清單(監管代碼1210),然后申報出口核查單。依據綜合保稅區是否包含出境口岸,企業選擇直接出口或辦理轉關手續到出境口岸。
對于1210特別區域出口海外倉庫零售,還應在海關備案出口海外倉庫業務模式,并提供海外倉庫證明資料。樹立金關二期體系的目標是“海外倉”其他要求和過程與特別地域普通貨物出口基原形同。
以上就是對跨境電商四種出口模式的對比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