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制的公司注銷是否要補齊注冊資金?
企業在不經營后,要記得去注銷公司,要不然會帶來一些問題。那么,認繳制公司在注銷時,是否須要補齊資金呢?下面我們一起來做個了解!
問題一:我公司跟甲公司簽署出售合同,由于甲違約,合同解除,依照商定甲方支付我10萬元賠償金,請問我公司收到的賠償金收入是否開票?
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含銀行同業拆借)所簽署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也就是說,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署的借款合同(包含與金融機構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須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這里強調的是簽署合同的對象是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同意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
提示:并非銀行跟企業簽署的借款合同都須要繳納印花稅,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署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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