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納稅人應使用哪類發票?
改增試點納稅人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通用定額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機打卷式 發票、門票等發票。那么,深圳營改增后納稅人應使用哪類發票?下面小編就來給大伙講授。
深圳營改增后納稅人應使用的發票情形: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月不含稅出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出售額超過9萬元的小范圍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3、月不含稅出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出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范圍納稅人,可使用國稅通用機打發票。
4、收取過路(過橋)費納稅人,可使用國稅通用機打發票。
5、所有納稅人可依據須要領用通用定額發票。
6、使用具備開具卷式發票功能收銀機的納稅人可以領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
深圳營改增后納稅人應使用的發票的情形就是這些,如果您對任何有關營改增的問題,可以登錄我們官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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