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寧波海關緝私局偵破的涉案貨物達3020噸142個集裝箱的特大走私出口木炭
近日,由寧波海關緝私局偵破的涉案貨物達3020噸142個集裝箱的特大走私出口木炭案,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罪宣判,分別判處包通關團伙負責人、運輸團伙負責人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70萬元。
查獲的走私木炭 (圖源央廣網)
經查,2019年3月至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黃某某、陳某某在明知國家禁止出口以木材為原料直接燒制的木炭的情況下,為牟取非法利益,經合謀決定以“包通關”的方式接受他人委托,采用偽報品名等方式從事代理走私出口木炭業務。
二人涉嫌通過上述方式走私出口木炭142個集裝箱,重約3020噸,其行為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罪。
寧波海關查獲特大走私出口木炭案(圖源央廣網)
該案是近三年來寧波海關查獲的最大一宗走私出口木炭案,實現對木炭燒制、國內運輸、口岸通關走私團伙的“全鏈條”打擊,彰顯了寧波海關對監管區內走私違法犯罪的全方位打擊態勢。
木炭屬于高耗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產品,每燒制1噸木炭,根據原料的不同需要消耗5至10噸不等的天然木材,同時還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對環境污染嚴重。
早在2004年8月,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林業局就已聯合發布第40號公告,禁止出口以木材為原料直接燒制的木炭。
2009年2月,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七)》,其中規定木炭走私將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寧波海關緝私警察清點走私木炭
為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國家林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寧波海關持續發力,不斷加大木炭走私打擊力度。
近三年,寧波海關緝私局先后立案偵辦走私木炭案3起,查證涉案走私木炭6000余噸,案值約4000萬元,有效遏制了寧波口岸木炭的走私違法活動。
再次呼吁,廣大貨主貨代報關朋友們,請如實申報貨物品名,不得瞞報、偽報、漏報等。一旦被查獲,涉事企業不但面臨巨額罰款,嚴重者將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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