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貿企業在2008年1月1日后申報出口退稅的,申報出口退稅的截止期限調整為,
一、外貿企業在2008年1月1日后申報出口退稅的,申報出口退稅的截止期限調整為,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起90天后第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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