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貿易術語DDP貿易術語DDP英文全稱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
DDP英文全稱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EXW術語下買方承擔最大責任,而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
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若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DDU術語。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但當貨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碼頭交貨時,應使用dap術語。
ddp貿易術語是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縮寫,即“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承擔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辦理進口清關手續,交納進口“稅費”,即完成交貨義務。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時,賣方也可要求買方予以協助,但費用和風險仍由賣方負擔。買方應給予賣方一切協助取得進口所需的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如雙方當事人希望將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些費用(如增值稅VAT),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應在合同中訂明。DDP術語適用于所有運輸方式。DDP術語是賣方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最大的一種術語。
DDP(順氯氨鉑)是醫藥名詞,是癌癥治療的常用化學藥物,具有較高療效。[化 學 名] 順式二氨基二氯絡鉑。[中文別名] 順氯氨鉑,順式鉑,順式二氨二氯鉑。[外 文 名] Cisplatin,Platinol,Cisdiamminodichloroplatinum Ⅱdichloridle,platistil,Neoplain.[外文縮寫] DDP,PDD。
[分 子 式] CL2(NH3)2Pt。純度: Pt≥65.0% CAS號: 15663271 分子式: Pt(NH3)2Cl2 分子量: 300.05 癌癥治療的常用化學藥物,具有較高療效。
西藥劑量: 成人常用劑量10mg~20mg/日,溶于200ml~3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滴注,避光2小時內滴完,每療程為200mg~400mg,在用量達到100mg~200mg后,需間隔1~2周。總用量達200mg時,多數病人呈現主客觀緩解。
DDP和DDU這兩種貿易術語在貨物的進出口中也經常會被使用到,而很多出口商對這些貿易術語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在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那么,究竟什么是DDP和DDU,這兩種貿易術語究竟有哪些區別
一、DDP 是賣方在指定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等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予買方,完成交貨。簡單說,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DDP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意為“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這種交貨方式是指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后,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
在這種貿易術語下,出口商需要承擔將貨物運國際快遞指定的目的地過程中的一切風險,還需要辦理目的港清關手續,交納稅費、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可以說,這種貿易術語下,賣家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最大的。如果賣家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進口許可證,那么還是應當謹慎使用這種術語。
二、DDU的英語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稅交貨 (指定目的地)”。這種貿易術語是指在實際的工作過程當中,出口商和進口商在進口國的某個地方進行貨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須承擔貨物運國際快遞指定 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里邊并不包括關稅、捐稅以及貨物進口時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進口商 則需要辦理因為沒有能夠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結關流程而額外引發的費用和風險。
一般來說,DDU所涉及到的費用明細還是比較雜的,如果使用這種貿易術語,進口商在跟貨代確認價格的時候,一定要讓對方留下書面文字,并且蓋章留底,以免發生后期的糾紛問題。
DDU和DDP的最大區別,主要在于貨物在目的港進口清關過程中的風險和費用究竟由誰承擔的問題。相對于 FOB 離岸價而言,DDP對賣方的風險是最大的一種貿易條款。在DDP下,賣方的風險要一直持續到交到客戶手中。當中貨物出現任何差錯,都得賣方買單。DDP的賣方必須要了解進口國的海關條例,比如在海關編碼時的貨物歸類的操作彈性,需要哪些認證,進口關稅是多少等。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進口報關,那么就可以選擇DDP,如果出口商沒有能力辦理相關事項,或者不愿意辦理進口手續、承擔風險和費用,那么則應該使用DDU術語。DDP由于是賣方“大包大攬”,因而需要核算到更多環節的成本構成,比如目的港海關查驗貨物產生的查驗費,甚至超期堆存費,以及其他意外產生的費用。在給客戶報價時,必須給這些必然或偶然成本預留空間。這些成本加進報價中來,或者會影響進口商下單。
以上就是DDU和DDP之間的一些基本定義和之間的區別介紹了,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各位出口商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需求,選擇合適的貿易術語,這樣才能夠保證自己工作的正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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