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介《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2002年11月4日,東盟10國領導人共同簽署了《中東盟綜合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中東盟經貿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框架協議是中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法律基礎。根據框架協議,中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
2002年11月4日,東盟10國領導人共同簽署了《中東盟綜合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中東盟經貿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框架協議是中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法律基礎。根據框架協議,中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貨物貿易是自由貿易區(qū)的核心內容,除國家安全、人類健康、公共道德、文化藝術保護外WTO除了允許例外產品和少數敏感產品外,所有其他產品的關稅和貿易限制應逐步取消。根據框架協議,中國和東盟從2005年開始正常軌道產品減稅,2010年中國和東盟老成員,即文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將建設自由貿易區(qū),2015年和東盟新成員,即越南、老撾、柬埔寨和緬甸,將建設自由貿易區(qū),中國和東盟絕大多數產品將實施零關稅,取消非關稅措施,雙方貿易將實現自由化。由于越南、老撾和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中國同意給予三國多邊最惠國待遇,即中國加入WTO承諾也適用于這些國家。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WTO成員建立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區(qū)將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貿易區(qū),也將是由發(fā)展中國家組成的最大的自由貿易區(qū)。
框架協議是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法律基礎,確定了自由貿易區(qū)的基本結構。主要內容如下:
1、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內容。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將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貨物貿易是自由貿易區(qū)的核心內容。除少數敏感產品外,應逐步取消所有其他產品的關稅和貿易限制。
2、談判時間表。貨物貿易談判從2003年初開始,應于2004年6月30日前結束。服務貿易和投資談判也從2003年開始,應盡快結束。在經濟合作方面,雙方同意重點關注農業(yè)、信息通信技術、人力資源開發(fā)、投資促進和湄公河流域開發(fā),并逐步擴展到其他領域。
3、自由貿易區(qū)建設的時間框架。雙方應從2005年起降低正常產品關稅。2010年,中國與東盟老成員建成自由貿易區(qū),2015年與東盟新成員建成自由貿易區(qū)。屆時,中國與東盟的絕大多數產品將實行零關稅,取消非關稅措施,雙方貿易將自由化。
四、"早期收獲"計劃的主要內容。為使雙方盡快享受自由貿易區(qū)的利益,雙方制定了計劃"早期收獲"該計劃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對500多種產品(主要是《稅則》第一至第八章的農產品)減稅,到2006年,這些產品的關稅降至零。
關于給予東盟非WTO成員承諾多邊待遇最好。越南、老撾和柬埔寨尚未加入東盟WTO。為了幫助這些國家的發(fā)展,中國同意給東盟非WTO成員將以多邊最惠國待遇加入中國WTO承諾適用于這些國家。
6、制定相關貿易規(guī)則。中東盟將制定原產地規(guī)則、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爭端解決機制等貿易規(guī)則,確保中東盟自由貿易區(qū)未來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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