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優勢階梯論比較優勢階梯論 什么是比較優勢階梯論 貝拉·巴拉薩(Bela Balassa1977)從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要素比例變化的角度,完善了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提出了比較優勢階梯理論(也稱為比較優勢階段理論)。他認為,在國際貿易和國際生產中,不同國家之間存在客觀的比較優勢差異,但這種差異并沒有保持不變。每個國家......
貝拉·巴拉薩(Bela Balassa1977)從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要素比例變化的角度,完善了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提出了比較優勢階梯理論(也稱為比較優勢階段理論)。他認為,在國際貿易和國際生產中,不同國家之間存在客觀的比較優勢差異,但這種差異并沒有保持不變。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都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包括生產要素稟賦在內的所有經濟因素都會發生變化,這反映在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相對密集使用的動態過程中。
巴拉薩認為,國際分工類型與經濟發展階段之間有許多階梯,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分為不同類型:第一階段是發達國家;第二階段是亞洲四小龍、拉丁美洲巴西等新興工業化國家;第三階段是東盟(新加坡除外)、中國、印度等二級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最低水平是其他發展中的同一家庭和地區。在這種階梯式發展模式下,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分別發展自己的新興產業,將失去優勢的產業轉移到發展階段較低的國家。實施出口導向戰略的落后國家利用自身的比較優勢進入更高的經貿發展階段,通過承擔發達國家轉移的產業,呈現階梯比較優勢的動態演變過程。
雖然技術作為外生變量的動態比較優勢理論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認識到經濟發展過程中因素稟賦比例的變化,特別是技術變化的重要性,認識到動態發展和轉移的比較優勢,部分解釋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日本和東亞新興工業化國家的經濟崛起,傳統比較優勢理論的研究進一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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