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醫用口罩出口單一窗口申報邏輯來了非醫用口罩出口單一窗口申報邏輯來了非醫用口罩出口單一窗口申報邏輯來了 你們直接看正文,重點我已經用紅線標出!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簽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中要求,自4月26日起出口非醫用口罩,產品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單一窗口和......
你們直接看正文,重點我已經用紅線標出!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簽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中要求,自4月26日起出口非醫用口罩,產品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于4.26日零點同步更新公告有關內容,更新內容如下:
1.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貨物申報首頁增加提示信息: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簽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中要求,自4月26日起,出口非醫用口罩時,產品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且生產銷售單位應填寫實際生產口罩企業名稱及代碼。
2.企業在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時,在申報報關單時彈出提示,內容為“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否符合國外標準,請確認。”并增加按鈕,按鈕名稱為:是 否 。請申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申報。
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對聲明符合國外標準但企業名稱及編碼不在商務部所提供清單內的報關單,系統不接受申報。
提示內容:生產銷售單位未在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企業名單中。
1.對于符合中國質量標準,在提示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否符合國外標準時選擇“否”。
2.既符合中國質量標準又符合國外標準的,在提示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否符合國外標準時選擇“否”。
3.具體要求參見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1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
4.關于公告中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的要求,電子聲明是在企業申報報關單時,報關單類型選擇“M通關無紙化”后點擊表頭隨附單據按鈕,在隨附單據文件類別字段選擇“50000002企業提供的聲明”中上傳電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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