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實施以保稅核注清單核注賬冊的管理改革,實現與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企業料號級數據管理有機銜接,海關總署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啟用保稅核注清單。一、保稅核注清單是什么保稅核注清單是金關二期保稅
為推進實施以保稅核注清單核注賬冊的管理改革,實現與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企業料號級數據管理有機銜接,海關總署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啟用保稅核注清單。
一、保稅核注清單是什么
保稅核注清單是金關二期保稅底賬核注的專用單證,屬于辦理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業務的相關單證。
二、保稅核注清單申報要求
保稅監管企業使用金關二期保稅底賬辦理保稅監管貨物進出口、結轉、流轉等手續時,須先向海關報送保稅核注清單。
三、保稅核注清單與報關單的區別
保稅核注清單是反映企業生產實際的料號級商品;報關單(備案清單)用于通關,由料號級數據經過歸并匯總的項號級商品,兩級數據需要保持一致。
四、保稅核注清單與報關單的聯系
1、為簡化保稅貨物報關手續,在金關二期保稅核注清單系統啟用后,可以不再辦理報關單(備案清單)的情形有:
(1)加工貿易貨物余料結轉
(2)加工貿易貨物銷毀(處置后未獲得收入)
(3)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結轉
(4)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間或與區(場所)外企業間進出貨物的(由區(場所)內企業申報的)
2、企業報送保稅核注清單后需要辦理報關單(備案清單)申報手續的,報關單(備案清單)申報數據由保稅核注清單數據歸并生成。
五、區間流轉貨物的核注清單報送規則
保稅貨物流(結)轉、二線進出區,保稅監管企業分別向各自主管海關報送送保稅核注清單數據,轉入企業先報送進口保稅核注清單,出口企業再報送出口保稅核注清單。由系統自動對保稅核注清單數據進行比對、核扣。
六、保稅核注清單的修改和撤銷
海關接受企業報送保稅核注清單后,保稅核注清單需要修改或者撤銷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加工貿易及保稅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備案清單)需撤銷的,其對應的保稅核注清單應一并撤銷。
2、保稅核注清單無需辦理報關單(備案清單)申報或對應報關單(備案清單)尚未申報的,只能申請撤銷。
3、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備案清單)修改項目涉及保稅核注清單修改的,應先修改清單,確保清單與報關單(備案清單)的一致性。
4、報關單、保稅核注清單修改項目涉及保稅底賬已備案數據的,應先變更保稅底賬數據。
5、保稅底賬已核銷的,保稅核注清單不得修改、撤銷。
6、海關對保稅核注清單數據有布控復核要求的,在辦結相關手續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銷保稅核注清單。
七、保稅核注清單商品項歸并規則
符合下列條件的保稅核注清單商品項可歸并為報關單(備案清單)同一商品項:
1、料號級料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歸并:
(1)10位商品編碼相同;
(2)申報計量單位相同;
(3)中文商品名稱相同;
(4)幣制相同;
(5)原產國相同。
其中,以下情況不得歸并:
(1)根據相關規定可予保稅的消耗性物料與其他保稅料件不得歸并;
(2)因管理需要,海關或企業認為需要單列的商品不得歸并。
2、出口成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歸并:
(1)10位商品編碼相同;
(2)申報計量單位相同;
(3)中文商品名稱相同;
(4)幣制相同;
(5)最終目的國相同。
其中,以下情況不得歸并:
(1)出口應稅商品不得歸并;
(2)涉及單耗標準與不涉及單耗標準的料號級成品不得歸并;
(3)因管理需要,海關或企業認為需要單列的商品不得歸并。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