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第232號令,宣布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跨境電商影響較大的是海關監管業務,主要包括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出、停靠,以及從事進出境貨物裝卸、儲存、交付、發運等物流活動。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第232號令,宣布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影響較大的是海關監管業務,主要包括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出、停靠,以及從事進出境貨物裝卸、儲存、交付、發運等物流活動。而《辦法》的實施或對跨境電商模式產生更多新的高效率嘗試。
新規的出臺,對于跨境行業來說是個利好消息,可以支持跨境電商更多的新業務在監管區內落地。
跨境電商需注意:隨著該《辦法》的實施,同時將廢止2008年1月30日海關總署令第171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2015年4月27日海關總署令第227號公布的《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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