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速賣通發布公告,對《全球速賣通"不正當競爭"規則》進行定義說明并調整了處罰扣分。
2017年11月20日,發布公告,對《全球速賣通"不正當競爭"規則》進行定義說明并調整了處罰扣分。
此次處罰扣分變更如下:根據不正當競爭的嚴重程度,分為不正當競爭一般違規和不正當競爭嚴重違規。
不正當競爭一般違規:從原1分/次調整為3分/次
不正當競爭嚴重違規:從原3分/次調整為12分/次
不正當競爭情節特別嚴重:48分/次
不正當競爭扣分納入交易違規及其他積分體系,賬號累計達12分,凍結7天;賬號累計達48分,關閉賬號。
附:《全球速賣通"不正當競爭"規則》
阿里巴巴全球速賣通平臺一直致力于維護誠信、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并持續的監督和打擊影響其他用戶或平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不正當競爭定義:
1、賣家所發布的商品信息、店鋪裝潢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擾亂其他賣家正常經營的情形,足以使消費者與其他正常經營賣家混淆或誤認為存在特定聯系
2、賣家通過自身或利用其他會員賬戶對其他賣家進行惡意下單、惡意評價、惡意投訴等行為,影響其他賣家聲譽與正常經營。
惡意下單:指賣家利用海外會員賬戶對其他賣家進行下單,對其他賣家正常經營造成影響的行為,如拍庫存不付款。
惡意評價:指賣家利用海外會員賬戶對其他賣家進行下單,惡意給出差評或評價內容與事實不符的行為。
惡意投訴:指賣家通過自身或利用其他會員賬戶對其他賣家進行投訴,投訴內容缺乏相關依據或投訴目的不當,存在故意損毀同行賣家的商譽、敲詐正當經營的賣家或蓄意打擊同行賣家正當經營的情況。
二、不正當競爭處罰:
根據不正當競爭的嚴重程度,分為不正當競爭一般違規和不正當競爭嚴重違規。不正當競爭情節特別嚴重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對其他賣家的正常經營造成惡劣影響;
2、使買家造成嚴重誤認,混淆,嚴重影響購物體驗;
3、賣家在平臺調查過程中做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明資料;
4、賣家不接受平臺提醒或整改要求,仍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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