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關于加快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實行看法杭政函〔2022〕99號各區、縣(市)人民,市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加快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建設,培養跨境電子商務...
杭州市人民 關于加快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實行看法
杭政函〔2022〕99號
各區、縣(市)人民 ,市 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建設,培養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勉勵企業更好地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分工,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推進杭州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就加快我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出如下實行看法。
1、勉勵跨境電子商務主體培養
(1)勉勵推進各類經營主體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引誘傳統外貿和制作企業運用數字貿易平臺實現在線化發展、數字化轉型,做大做強數字貿易范圍。支撐生產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方法開展國際貿易,實現數字化轉型,增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連續發展,進一步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競爭優點。對跨境電子商務行業有帶動作用的,成長性、市場潛力和影響力較強的要點企業及各類要點經營主體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扶持。
(2)推動服務創新建設。勉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和第三方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創新服務,增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和線下園區聯動發展。對外貿綜合服務、物流服務、金融服務、人才服務、海外服務中心、跨境電子商務氣氛營造和提高服務、跨境B2B運營服務、跨境電子商務自建獨立站、商業模式創新、智能化設施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下產業園區孵化器、產學研、智慧化服務、公共倉儲服務等在政策落實、服務創新等方面起到基本支持作用的要點項目給予扶持。由區、縣(市)初審上報給予扶持的要點項目名單,市跨境電商綜試辦依據項目標投資金額、創新水平、社會效益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審,依據評審結果分檔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3)勉勵引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優點資源。在勉勵支撐本土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的同時,依照培養與引進相聯合要求,增強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優點資源的招商增進工作。勉勵區、縣(市)對落戶本區域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各類經營主體,依據企業范圍、成長速度、綜合效益等情形給予政策支撐,特殊重大的項目可由區、縣(市)推薦,采用“一事一議”的方法報經市 同意后給予市級政策扶持。
2、勉勵跨境電子商務品牌培養
(4)增強跨境電子商務境外注冊和國際認證。對在跨境出口目標國注冊自有商標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給予不超過當年境外商標注冊費用70%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扶持總金額不超過20萬元;對在跨境出口目標國通過國際認證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給予不超過當年國際認證費用70%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扶持總金額不超過20萬元。
(5)勉勵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進行品牌全球推廣。勉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用自主品牌開展業務,借助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等數字化平臺開展推廣,對于應用自主品牌進行全球推廣服務的企業,給予不超過推廣費用50%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扶持金額不超過10萬元。勉勵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境外推廣,對在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給予在經市跨境電商綜試辦認定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所發生的推廣費用不超過25%的資金扶持,單個企業資金扶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6)勉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研制跨境電子商務范疇的國際、 、行業(團體)、處所準則和技術規范。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享受“杭州市準則化項目贊助經費管理方法”中的相關政策。
3、勉勵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
(7)勉勵高校、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造就,摸索樹立有效的人才造就機制。
A.在全校規模內跨專業獨立組班或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微專業的,造就時間在1年及以上且考察通過的人數每年不低于50人的高校,對高職類院校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本科類高校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B.經省教導廳同意在相關專業基本上設置跨境電子商務方向專業,并納入高級院校統一招生活劃且每年招生人數不低于50人的高校,對高職類院校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本科類高校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C.對設立實體跨境電子商務學院(分院)且所在學院(分院)人數不少于1000人的高校,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8)勉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符合“杭州市人才新政”相關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可優先享受相關政策。
(9)勉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支撐經市跨境電商綜試辦認可的社會培訓機構開設跨境電子商務技巧培訓項目,與各區、縣(市)跨境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合作,對企業員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每個培訓班次時間不少于3天且培訓人員不少于20人,年累計培訓不少于200人的區、縣(市),給予不超過24萬元的資金扶持。
4、勉勵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
(10)勉勵線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做大做強。市跨境電商綜試辦牽頭開展園區爭先創優活動,由各區、縣(市)進行推薦,經市跨境電商綜試辦組織評審,擇優給予單個園區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嘉獎。
(11)勉勵新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對經市跨境電商綜試辦認定的新開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給予園區主辦方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經認定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新擴園點,給予園區主辦方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5、勉勵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建設
(12)勉勵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儲設施。對列入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名單的企業,除省級扶持資金外,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列入市級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名單的企業,給予不超過7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13)勉勵物流企業和物流平臺入駐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對符合線上綜合服務平臺智能物流項目入駐要求并提供服務產品的物流企業給予資金扶持。對在6個月內服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到達5家以上且物流服務總額不低于50萬元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的補助;對通過線上綜合服務平臺提供物流服務且年服務總額不低于50萬元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企業,勉勵其下降跨境電商企業在杭開展相關業務的物流收費,綜合思考其降費情形,可依照不超過電商企業物流實際訂單費用的8%給予資金補助,每家物流企業不超過50萬元。
6、勉勵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建設
(14)勉勵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信譽保障資金池。由市 與在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合作,共同樹立跨境電子商務信譽保障資金池,幫助企業防備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類風險。
(15)勉勵企業加入跨境電子商務相關展會。對加入經市跨境電商綜試辦認定的跨境電商展會的企業更高按展位費的70%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單次參展費用的扶持不超過6個準則展位。
(16)勉勵企業通過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申報業務。依照跨境B2B認定準則,對服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在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完成跨境B2B通關申報的外貿綜服企業、為我市服務的外貿貨運代理企業、報關行及其他相關企業,給予單家企業不超過15萬元的資金扶持。
(17)勉勵各區、縣(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運行監測點。支撐企業通過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統計申報系統申報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數據,完美我市跨境電子商務運行統計監測體系。對經市跨境電商綜試辦認定的申報企業50家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運行監測點,依據運行實績每年給予監測點所屬跨境電子商務主管部門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監測企業數目增加20%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運行監測點,給予所屬跨境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同比例遞增的資金扶持,不超過10萬元。
(18)勉勵通關服務平臺市場經營主體為企業提供跨境電子商務保稅公共服務。對在公共信息和電子口岸業務平臺上開展保稅進出區聯網管理、清單管理等跨境保稅業務公共服務的經營主體,依據相關服務業務量,給予每家企業更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扶持。
7、其他事項
(19)享受本看法扶持政策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A.在杭州市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外貿貨運代理企業、報關行和物流企業不受此限制);
B.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的資歷,切實實行申請許諾,誠信守法經營;
C.在杭州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相關業務且納入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系統。
(20)除“2、7、9、13、14、16、17”條由市級財政承擔資金的扶持政策外,其余扶持政策所涉資金均由市財政及有關區、縣(市)財政共同承擔。其中涉及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塘新區、杭州西湖景致名勝區、富陽區的,由市財政和當地財政各承擔50%;涉及蕭山區、余杭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的,由市財政和當地財政差異承擔25%、75%。
(21)“1、2、9、16、18”條涉及的具體扶持準則在實行細則中予以明白。
(22)本看法自發表之日起30日后實行,實行期為3年,由市跨境電商綜試辦、市商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實行。前發《杭州市人民 關于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實行看法》(杭政函〔2016〕188號)同時廢除。各區、縣(市)以及各高端開發區應聯合實際,出臺本地域跨境電子商務扶持政策。
杭州市人民
2022年10月31日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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