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或CFR交貨條件下的進口合同,保險由買方辦理。由進口商(或收貨人)在向保險公司辦理進口運輸貨物保險時,有兩種做法:一種是逐筆投保方法,另一種是預約保險方法。 逐筆投保方法是收貨人...
FOB或CFR交貨條件下的進口合同,保險由買方辦理。由進口商(或收貨人)在向保險公司辦理進口運輸貨物保險時,有兩種做法:一種是逐筆投保方法,另一種是預約保險方法。
逐筆投保方法是收貨人在接到國外出口商發來的裝船通知后,直接向保險公司填寫投保單,辦理投保手續。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投保人繳付保險費后,保險單隨即生效。
預約保險方法是進口商或收貨人同保險公司簽署預約保險合同,其中對各種貨物應投保的險別作了具體規定,故投保手續對比簡單。依照預約保險合同的規定,所有預約保險合同項下按FOB及CFR條件進口貨物的保險,都由該保險公司承保。因此,每批進口貨物,在收到國外裝船通知后,即直接將裝船通知寄到保險公司或填制國際運輸預約保險啟動通知書,將船名、提單號、開船日期、商品名稱、數目、裝運港、目標港等項內容通知保險公司,即作為已辦妥保險手續,保險公司則對該批貨物負主動承保義務,一旦產生承保規模內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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