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新規將于下月正式生效,這些事項你需要了解
近段時光中美貿易戰引發全球關注,跨境電商賣家們也時刻關注著相干的動態,尤其是海關方面,除了進出口政策以及關稅問題外,賣家們還關注清關等事宜。
除了美國之外,其他國度近段時光海關政策也有所調劑,我們在昨天的文章中談到菲律賓海關近期也出臺了新政策,為懂得決港口長期處于擁堵狀況的問題,菲律賓海關當局祭出最后大招,將本來的“十五天內清關”變成“七天內必需清關”,加快清關速度,緩解港口擁堵,詳情可查看《菲律賓海關出新政,請求卸貨后七天內必需清關,否則將被棄貨》。
除了以上兩個國度之外,近期還有一個國度的海關政策也值得大家注意,那即是印度。
今年2月底,印度財政部和中央間接稅和海關委員會(CBIC)已確認將“2018海運貨物艙單和轉運條例”的生效日期推遲三個月時光,延遲至2019年6月1日起生效。那印度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新規將在不到10天后履行,生效在即,請貨代貨主注意!
印度稅務部門和海關通過2018/第88號新規即《2018年海運貨物艙單和轉運條例》。新條例規定,進口貨物運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貨物運出印度港口的時限和請求產生變更。
針對進口貨物、出口貨物、出口艙單、抵達清單的請求如下:
進口貨物:
進口艙單將被稱為抵達艙單(Arrival Manifest),航運公司須要在停靠印度港口前向印度海關提交所有進口,轉運和船上集裝箱的詳細信息。
出口貨物:
出口艙單將被稱為離港艙單(Departure Manifest),船運公司將被請求在船只離港或啟航前向印度海關提交所有出口集裝箱的詳細資料。
抵達清單請求:
船只在抵達印度前的最后一個停靠港啟航前的72小時,需向船公司提交IGM相干信息、提單、首選CFS詳細信息等,然后再致電印度港口。
出口艙單請求:
須要在分開印度裝貨港前至少48小時向船公司提交裝運解釋和裝運單據。
如不依照新規供給信息,可能會產生無法卸柜或者發生罰金等嚴重效果。
依據新規定,船只在分開最后一個停靠港之前,需提前以電子方法提交進境貨物艙單;在分開印度停靠港之前,提前以電子方法提交出境艙單。
進境貨物艙單(AM)
強迫性進境貨物艙單規定,在船舶分開最后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必需向海關提交進境貨物艙單。例如: 亞洲 / 印度次大陸 / 中東 (GLX) 西行航線,巴生港就是最后一個外國停靠港。
實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作為當地進口卸貨或中轉運卸貨的集裝箱。
進境貨物艙單必需供給的信息:8位數的強迫性海關編碼 (HS CODE) 、ICE,GST、進口商的有效辦公郵箱地址。
出境貨物艙單(DM)
強迫性出境貨物艙單規定,船舶在印度裝貨港開航前,必需向海關提交出境貨物艙單。
實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裝載的集裝箱。
因此,依據新規,履行之日起出口印度的貨主需向貨代供給如下信息:
一、進口商的 IE code;
Import & export Code (IEC) of importer;
二、進口商的 GSTN number;
GST Identification No (GSTIN) of importer;
三、進口商的有效辦公郵箱地址。
Official email id of importer (to be used for correspondence by shipping lines and Customs).
此外,據國外媒體報道,印度更大的集裝箱港——孟買的賈瓦哈拉爾·尼赫魯港(又稱那瓦什瓦,簡稱JNPT),將于5月24日(今日)舉辦罷工。JNPT是印度更大港口,預計罷工造成的影響波及規模較大。有出貨到印度的貨主貨代,需特殊留心港口動態,提前做好預備,避免貨物受罷工影響延遲。貨物達到目標地后,如果因為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須要退貨,是被許可的。另一方面,印度海關只許可30天堆放。若進口商不申請延期,貨物將被拍賣或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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