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規范跨境電商市場,出口管制法不遠了!
2019年12月28日上午閉幕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草案)》,28日下午該法律草案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上頒布,征求大眾看法。
此次請求審議的草案包含總則、規制政策和名單、規制辦法、監視管理、法律義務、附則等6章,共48條。草案除了將兩用物品、軍品、核列入管制物品項目外,還將“實行國際責任和保護國度安全的貨物、技巧、服務等項目”列入管制物品項目,確保應進行管理,實現管制物品項目標全權復蓋。
在實用主體方面,草案涵蓋了與出口行動相干的各種主體,包含中國和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確保出口管制“見物又見人”。在管制部分,草案既實用于出口,也實用于過境、轉運、通運、再出口等各個相干環節,確保不留空白和逝世角視區。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放管服”的改造請求,草案在嚴厲限制出口的同時,對企業盡量便利。例如,草案規定出口經營者依法進行記載管理,內部合規審查制度良好,沒有重大非法出口經營者記載,會給予相應的允許方便辦法等。
出口管制是指一國為了實行防止擴散等國際責任、保護國度安全和發展好處等目標,采用制止或限制核、生物、兵器等特定物出口的辦法,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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