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下調正式執行
從財政部日前宣布的公告獲悉,4月1日起,空前力度的增值稅稅率下調正式履行。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制作業減稅范圍更大。
一是增值稅稅率16%降為13%:重要涉及制作業等行業;
二是增值稅稅率10%降為9%:重要涉及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建筑業、房地產業、基本電佩服務和農產品等貨物;
三是堅持6%一檔稅率不變:重要涉及現代服務業、金融業、生涯服務業和增值電佩服務等。
依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造有關政策的公告》,從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產生增值稅應稅出售行動或者進口貨物,原實用16%稅率的,稅率調劑為13%;原實用10%稅率的,稅率調劑為9%。
此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實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劑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依照10%的扣除率盤算進項稅額。
公告稱,從2019年4月1日起,實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劑為13%;原實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動,出口退稅率調劑為9%。
同時,實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實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公告明白擴展進項稅抵扣規模,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規模,同時將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目前分兩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
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許可生產、生涯性服務業納稅人依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公告同時明白,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符合相干條件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為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長的期末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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