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得稅不用繳了!剛剛,國家稅局最新表態...
做了這么多年的跨境電商,很多賣家卻對本行業的稅務問題很迷茫!特殊是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按理說: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收,不管你是境內所得,還是境外所得都應當繳納!
但是由于跨境電商行業的草根”屬性,征稅問題也長期處于灰色地帶!
而如今跨境電商成了未來10年的戰略性產業,行業的規范性問題就顯得尤為主要了!國度也在配合著我們合規化的步伐,制訂了一系列的開明政策!
對跨境賣家之前稅務問題不糾責
在1月14號的的跨境電子商務高峰論壇上,國度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處長何俊雄,對《跨境電商企業所得稅》進行了深度解讀!
他表現:斟酌到跨境電商企業出口貨物的采購、出售,重要是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的。不同地域之間的差別較小,且境外費用產生較多的實際情形,跨境電商企業按更低應稅所得率肯定,即統一依照4%履行。
并且,為了增進跨境電商企業更好的開展出口業務,對2020年1月1日前跨境電商企業所得稅“既往不咎”!劃重點!對跨境賣家2020年1月1日之前稅務問題不糾責!
之前有很多跨境賣家們擔憂的問題,一旦這個行業開展新的稅收制度,會不會對納稅不規范的企業進行清查!現在不用擔憂了,只要你2020年1月1日之后正常納稅,企業就不會有任何稅務風險提醒!
首先說明下這個應稅所得率到底意味著什么?
應稅所得率=(應納所得額/出售收入),就是應納稅所得額與出售收入的比率,而所得稅累贅率就是應納所得稅額與出售收入的比率。
比如你一年出售收入是7500萬,在新的規定下應稅所得率是4%,那么國度以為你的利潤是300萬。
那么稅負的盤算公式就是100*5%+200*10%=25萬,一年7500萬的出售收入,25萬的稅負真的不算高!
在4%的的應稅所得率推出前,海關推行9610“不征不退”的報關模式,即跨境電商賣家憑借交易單可以申請退稅。
但這個報關模式難以長期推行,因為賣家們怕按一般企業尺度,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現在跨境電商應稅所得率依照4%是遠低于其他類型企業的,并且讓全部跨境電商行業良性循環了起來。
此外,這項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法為“出口貨物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企業提出懂得決方法!
這對于大批在采購貨物端無法取得發票的跨境電商賣家來說,要做到稅務合規,清除了一個主要障礙。
總而言之,跨境電商合規化已經提上議程,行業也在蒸蒸日上!賣家須要做的就是,跟上行業的過程,把跨境電商這盤子做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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