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奧委會在科羅拉多州聯邦地區法院起訴運動
據報道,美國奧運會和殘奧會委員會(USOPC)于2021年2月23日在科羅拉多州的聯邦處所法庭對德國活動品牌彪馬(PUMA)提出上訴。
NOC以為,PUMA涉嫌侵占美國奧運代表隊的商標,并對其進行打壓,引起了花費者對OC和PUMA的迷惑。
美國奧委會強調,它擁有2020年東京奧運會、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2024年巴黎奧運會等注冊商標,并已與多家公司達成資助和授權協定,進步這些商標的著名度,進步奧委會的參與度,PUMA的行為就等于宣戰。
依據規定,應用與奧運會相干的商標,是奧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TOP級資助商)擁有的特權。
現在共有15家公司在這個資助級別,包含可口可樂、Visa、豐田、阿里巴巴、英特爾等等,他們都有專屬的權益。但PUMA卻不在這一列,其行動等于宣戰。
在奧運品牌爭取戰的背后,是一場偉大的商業價值爭取戰。
2013年至2016年奧運會期間,國際奧委會通過TOP級資助商獲得了10億多美元的收入,成為繼廣播電視版權之后的第二大收入起源。
依據規定,應用與奧運會相干的商標,是奧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TOP級資助商)擁有的特權。
現在共有15家公司在這個資助級別,包含可口可樂、Visa、豐田、阿里巴巴、英特爾等等,他們都有專屬的權益。但PUMA不在這一列。
奧運會商標一旦被違背應用,勢必導致資助商權益受到傷害,而資助商供給的資金對奧林匹克活動的資金籌措至關主要,因此,美國奧組委將指控PUMA“故意削減用于活動員訓練和競賽的重要資金”。
若奧運商標被違背應用,勢必傷害資助商的權益,而資助商的資金,對奧林匹克活動的贊助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美國奧組委將起訴PUMA。
他們以為,PUMA應用與美國奧委會類似的商標,或者導致大眾誤認為PUMA是美國奧委會資助商,從而享受了注冊商標帶來的法律好處。
回到2020年5月,外國媒體就有報道稱,美國專利商標局以可能與奧運會以及美國奧林匹克和殘奧會(USOPC)之間存在毛病接洽為由,謝絕了PUMA提出的“PUMATokyo2021”商標申請。
因為這一階段只是商標局的初步裁定,PUMA有權進行抗辯。
斟酌引述了商標審理和上訴委員會1999年做出的一項裁決,該委員會當時謝絕了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就Sydney2020商標提出的注冊申請。其原因在于該商標容易與奧運會接洽在一起,容易誤導大眾。
于是,當時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員認定,由于注冊日期的特別性和實用規模的特別性,判定PUMA在主觀上與奧運商標有關聯的可能性。
二月23號,美國奧委會在法庭上提出訴訟:判定PUMA應用了不正當的商標,并請求其停滯應用;制止PUMA及其所屬公司在商業上應用侵權商標或相似的變體;撤消商標局裁定之前的商標管理程序;對故意侵權行動給予三倍賠償;以及對美國奧委會給予處分性賠償,以防止再次涌現不正當競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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